关于组织上好“开学第一课”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5-14

各部门、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的通知》(云教函〔2020〕53号)要求,为让师生深切感受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进一步激发师生爱党爱国、爱校荣校热情,切实增强师生迎接挑战、战胜困难的信心,安全稳定有序做好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高师生员工自我防护意识,现就组织全校师生上好“开学第一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课时间

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50。

二、授课教师

公司党委书记张英杰教授。

三、授课方式

网络直播,师生可通过“超星学习通APP”或者“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参加在线学习,课程结束后支持扫码回看。观看过程中,如果出现中断情况,请重新扫码即可。

四、相关要求

1.原安排在5月8日(星期五)上午 “开学第一课”直播二维码第二大节在线教学课程,统一调整至5月7日(星期四)下午第三大节13:30进行。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城市学院在职责范围内按照通知要求,分别做好研究生、本科生课程调整工作。

2.由学生处、研工部、城市学院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好全校学 生按时参加“开学第一课”在线学习;由各部门、学院在确保本单位工作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教职员工按时参加“开学第一课”在线学习。对因工作业务开展、收看条件受限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在线直播学习的师生员工,各单位要通过其他方式及时组织做好录播视频的收看学习事宜,确保师生学习全覆盖。

3.由教务处统筹做好全校“开学第一课”教学组织、检查督导、课程总结等工作;由研工部负责做好留校学生代表主课堂现场学习的组织安排工作;由信息化中心负责做好直播教室安排、设施设备准备、网络技术测通、突发情况预判、应急措施储备和授课日课程摄制、在线直播、后期制作与发布等相关工作;由宣传部做好课前、课后宣传工作。

4.各学院、公司产品单位,根据本通知及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城市学院的相关通知要求,做好教师课程教学调整、学生组织等具体事宜。学校“开学第一课”课后,在保障和满足防控条件下,各学院、公司产品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学生为主要对象,及时组织上好本单位“开学第一课”,形式多样地做好教育宣讲、精神传达和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师生爱国爱校情怀,提升防护意识,提高防护能力。

党办、校办、教务处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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